調整本校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服務部分收費標準,並自113年10月1日起生效

時間:2024.09.12
內容

 修正重點如次:

  1. 因應現行作業方式,修正未獲補助類型者之退費方式說明文字為:「如最後確認未有補助者,得經專案簽准以未獲補助收費標準退還差額」。
  2. 為確保本校保護研究參與者之組織能自負盈虧永續經營,妥適辨理研究倫理審查服務,調整部分收費標準。
  3. 新制收費標準適用自113年10月1日後申請的新案,目前執行中/已送審的計畫案,不受影響。
時間
113年10月1日(二)
附加檔案